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产妇死亡事件发生已经5天时间,我没有第一时间发表评论,是因为一直在观察,一直在分析各方说法。经过综合各方提供的材料,媒体报道的情况来分析,我的观点是:在这起产妇死亡事件当中,湘潭县妇幼保健院难辞其咎。分析如下:
一、孕妇在8月10医院做了一系列的产前检查,11医院手术室。12点05分,孕妇产下婴儿。随后家属被告知产妇出血,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17点多,护士告知家属说产妇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才能止血。那么,12点到17点的5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是否采取了得当的、及时的救治措施?为什么5个多小时之后才通知家属是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从孕妇产下婴儿到诊断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的这一过程需要5个多小时的时间吗?抢救之时,分分秒秒都珍贵。很明显,这5个多小时的时间可能存在着延误诊断、错误诊断和救治不及等等的情况。
二、根据湘潭县卫生局发布的情况来看,导致产妇死亡的结果是羊水栓塞。经过统计,这种情况的致死率高达80%。但是,请不要忽略了另外20%的生存机率。也就是说,如果诊断准确、救治及时、设备齐全、血源充足,是有一定的生存机会的。根据不同文献记载,羊水栓塞的发病率在八万分之一和五万分之一,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发病率较低但致死率较高的病。那么,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着医护人员技术不达标,处理这种情况经验不足,甚至还存在临时外请医疗人员会诊的情况?是否还有备血不足等等的情况?
三、根据死者家属的反映,17点多钟,在听取到护士需要产妇切除子宫的时候,家属第一时间签了字。这有据可查,无需多论。因此也就不存在死者家属不同意切除子宫,延误救治的情况。
四、根据死者家属的反映,17点,有人打电话到镇上,镇上打电话到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又打电话给村妇女主任,妇女主任再打电话给村支书,村支书然后才打电话给死者家属,家属这才知道产妇在里面不行了。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17点,在护士通知家属产妇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的时候,院方已经判断产妇生命垂危。不直接通知一直都在现场的家属,却绕弯通知村委会的原因就是出于维稳的考虑。
五、根据湘潭县卫生局发布的情况,产妇死亡时间是21点30分(疑点:院方17点就已经通知村委会说人不行了,而官方发布的死亡时间是21点30分,大出血产妇能拖3个多小时吗?)根据家属反映,直到次日零点左右,家属第二次冲到手术室才看到产妇遗体(第一次进去还没有看到遗体)。根据湘潭官方发布的情况来看,为什么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没有任何院方人员向家属通报情况?根据媒体报道,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杨剑说,产妇死亡后,手术室之所以一直没有开门,是因为我们害怕被打,湘潭县妇幼保健院上个月就曾发生患者打医事件,医护人员普遍都抱着“能躲就躲,能避就避”的态度。死者的家属表示,医院医院负责人找不到。医院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如何和死者家属沟通,也觉得难以沟通。”产妇已经死亡超过2个多小时,而院方却采取了不理不睬的躲避,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令人发指的,家属因此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在这起医疗纠纷事件中涉嫌处置不当和责任过错。请舆论不要转移视医院的过激行为之上去,如果死者家属涉嫌违法,那自然有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希望第三方机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拿出调查结论,给死者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陈勇评论》是香港《大公报》湖南分社、*法频道、资讯台特约新闻评论员、湖南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