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大的妞妞,5医院里度过了她的农历生日。3年来,身体健康医院,每一名医生、护士,都是她的“家长”。
3年前,妞妞的医院内分娩时死亡,医疗纠纷就此而起。妞妞父亲一直不接回女儿,甚至从未来看过她一眼,有医生说,医院索赔的筹码。去年11月,经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付80多万元,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妞妞的父亲并不满意,提起了上诉。
医院医院
妞妞的母亲姓李,父亲姓宋。两人在福州打工期间认识并同居,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据了解,李女士在认识妞妞的生父之前,同样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和另一男子生下两个儿子。
据知情人透露,李女士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由云南外婆一手带大。后来,亲戚把李女士带出了云南,四处打工。李女士去世后,医院找到了她的两个儿子和母亲。
聪明可爱的妞妞成了全院的“宝”
白天,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护士,就是妞妞的临时“家长”;晚上,妞妞则是金奶奶的宝贝,医院的宿舍内。50多岁的金奶奶,是医院一名员工的妻子,医院专门雇她来照顾妞妞。
护士们对于妞妞的评价是:聪明懂事,不哭不闹。医生、护士都知道妞妞喜欢跳舞,喜欢央视主持人“老毕”,所以一有老毕的节目,大家就把电视调到综艺频道,并招呼妞妞来看节目。此外,院长还交代,不管妞妞跑到哪个科室,都要有人看着,陪她玩,如果工作太忙,就把妞妞送到其他科室。
在大家的关心下,妞妞学会了感恩。妞妞1岁时,金奶奶在宁波工作的儿子给她买了一件新棉衣,这让年仅3岁的她一直记着,“这是宁波叔叔送的。”有一次,医院员工*奶奶,带妞妞去吃大餐,妞妞也念了好长时间:“*奶奶给我吃大螃蟹、大龙虾,却不让我吃烧烤,说会把牙齿吃坏的。”此外,桌子下存着的一罐罐奶粉,每一罐是谁送的,妞妞也记得一清二楚。
对话生父:不见妞妞,医院“使坏”
记者又问宋某,对于妞妞的将来作何打算。宋某表示,等官司打完了,得到赔偿了,他会把妞妞接回来,请人带,让妞妞在福州生活。
图为妞妞的近照
律师说法:妞妞父亲行为已构成遗弃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所以,宋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把孩子送回宋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