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的妇产科医生应该都经常会被孕妈咪们焦急的问诊:医生,我吃了xx药,现在查出来怀孕了,这个孩子能不能要啊?
医生,我之前有xx病,吃了xx药,孩子会不会好啊?
医生,我怀孕了,现在得了xx病,能不能吃药啊?
医生......
孕期有关用药的问题很多很多,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对话,熟悉的无奈,妇产科医生共同经历的熟悉场景。
在20世纪中期之前,大多数人认为胎盘是天然屏障,孕妇使用药物不会通过胎盘危及胎儿;
但慢慢发现胎盘的屏障功能非常有限,很多药物能通过胎盘对胎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所以,要求每种药物必须在说明书上标明其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应症和禁忌症,特别要标明是否适合孕产妇使用。
胎儿处于发育时期,各器官发育未完善,孕妇用药可直接或间接影响胎儿,大多数药物通过胎盘直接作用于胎儿,因此妊娠期用药要慎重,如用药不当,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药物对宝宝的影响和怀孕时间有关药物致畸除药物本身及孕妇体内代谢的特点外,还与胚胎发育有关。人胚胎发育有3个重要的对药物致畸敏感期:
1、全或无时期(受精后2周内,也就是停经的28天以内)。
受精后1周内,此时受精卵还在输卵管腔内;受精后8~14天,受精卵刚种植于子宫内膜,以细胞分裂为主极易受到药物的损伤。
如果受伤严重,可造成胚胎死亡而发生极早期的流产,是“全”;如受伤不严重,则可完全修复损伤并继续发育而不产生后遗问题,即为“无”。
这就是妈妈们常听到医生口中的一个名词“全或无”的影响。
2、敏感期(受孕后3~8周,也就是停经的第29~70天)。
此时各器官高度分化、迅速发育,细胞快速分化增殖,易受到干扰和抑制,因此对药物的敏感性极高,是药物致胎儿畸形的主要时期,用药不当可能导致流产、先天畸形或永久缺陷。
器官开始发育至初步形成有一定时间范围,药物暴露时间不同会出现不同的畸形,如神经组织致畸敏感期为受精后15~25天,心脏为21~40天,眼为24~39天,肢体为24~46天,外生殖器在36~55天。
所以这个阶段尽量不要用药。
3、低敏感期(受孕后9周~足月)
此阶段大多数系统和器官分化已接近完成,胎儿以生长和功能发育为主,对药物敏感性低,用药相对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神经系统、生殖系统、牙齿仍在发育,神经系统的分化持续到胎儿成熟乃至新生儿时期,所以仍有致畸的可能性。
医生是如何判断药物对宝宝的影响的?所以,如果你要咨询医生是不是可以要这个孩子,你一定要告诉医生你的月经是不是规则;
末次月经的准确时间;
哪个时间段用的药;
用的是什么药;
用了几天药等等
都要明白清楚的告诉医生,医生才能给你做出判断。
你需要了解的孕期用药分类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根据药物对动物和人类具有不同程度的致畸危险,将药品分为A、B、C、D、X等5大类。
对孕产妇而言,A、B类药物相对安全,维生素类属于A类药,但大剂量维生素也可以引起畸形、智力障碍等,要适可而止;青霉素、头孢、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属于B类药物。
妊娠本身就是个复杂的过程,即使正常的妊娠,在分娩时也可能出现一定比例的出生缺陷。
临床也经常碰到一部分孕产妇视妊娠期用药为洪水猛兽,个别极端的拒绝任何治疗,硬扛,以致于延误病情,甚者导致严重后果;
另外有部分医生也会因为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在碰到早孕有药物使用史的孕妇时怕承担风险,告知模棱两可,劝告孕妇选择人工流产,导致不必要流产,也为以后妊娠埋下隐患。
总之,妊娠期用药应该是在医生指导下,必须由严格的适应症,尽可能缩短用药时间,妊娠早期若病情允许,尽量推迟到孕中晚期再用药。
专家介绍
陆琴主任
陆琴,主任医师、硕士,妇产科副主任、上海市区县组专家。
从事临床妇产科工作近30年,擅长高危产科的管理,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及妇科炎症性疾病的诊治,多次前往欧洲、日本、韩国、台湾等地学习交流。
在高危孕产妇诊治方面,对产科合并症如妊娠合并胰腺炎、急性脂肪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症肺炎等予及时诊断,及时救治;对产科并发症如严重产后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栓塞、子宫破裂、未足月胎膜早破等的处理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多次成功组织抢救危重孕产妇,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手术技巧好,深受孕产妇及家属好评。先后主持孕产妇相关课题数项,近5年核心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SCI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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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专家门诊: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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