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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医疗事故也要对产妇之死负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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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医院(青岛)的产妇羊水栓塞事件作了报道。巧的是,类似的事件湘潭产妇死亡案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也发布了。这个鉴定应该是有依据的,可以类推,医院的这起风波可能不足以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就没有了责任。下文的思考,或许对所有的医院,都有教益。

不构成医疗事故也要对产妇之死医院去看望一位亲戚,碰见一位认识的医生;于是就聊了起来。由于我任何时候都喜欢结合时事调查,所以就问了湖南湘潭市“8·10”产妇死亡事件。我说现在联合调查组正式对外通报:“经湘潭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组依法依程序鉴定,湘潭县妇幼保健院‘8·10’产妇死亡事件调查结论为产妇的死亡原因符合肺羊水栓塞所致的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同时调查组也指出“事件中医方与患者家属信息沟通不够充分有效”,从而引起患者家属不满和质疑。我们看到这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专家鉴定组根据患者的孕产史、临床表现及相关检查结果,认为医方对产妇入院诊断和分娩方式选择正确。在整个抢救过程中,湘潭市和湘潭县卫生部门和院方竭尽全力对产妇进行了抢救。为抢救产妇生命,湘潭市卫生局和湘潭县卫生局、县妇幼保健院及时启动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工作人员抢救产妇生命,整个抢救过程持续9个小时。在产妇三次出现心跳骤停的危急情况下,现场医务人员始终在积极抢救。也就是说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本身发展的不良转归,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然而这位医生朋友却说不是医疗事故并不等于就没有责任,因为这产妇还不是无法医治的疾病;我们社会连抢救*蛇咬伤的转治都能成功,更何况这产妇的病症虽然凶险但还不是不治之症。所以说不仅仅是医方与产妇家属信息沟通不够的问题,而是医方对这产妇的预案不足。因为预案不足并不等于失误,所以即使产妇死亡也不是医疗事故;但医方的抢救过程的确存在改善之处,即高素质的医方可能避免这次死亡;这就是我们社会为什么老百医院的原因,因为医院高。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不存在医疗医院就没有责任;因为不出医疗事故是最低的工作保证,而责任还需要技术、责任心与爱心构成;这也是我们医生不能以“尽力了”来推脱自己责任的医德之心。我们同样医院与产妇家属沟通不够充分、有效,主要还是对“羊水栓塞”病情凶险性和病程发展趋势向产妇家属解释不充分;也就是说没有让产妇家属有产妇会死的心理准备。医院的人都知道,医院全部是先将风险说的无限大;即“割阑尾都会死人”,所以病人家属都得提前签字。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准备这病人会死,因为医生的主要职责是如何将病人不死而且治好病。也就是说如果这产妇是这次抢救医生或护士的亲人,他(她)们还会如此行事吗?这就是责任心的问题。按部就班实际是这次产妇之死的根源,而按部就班却又不构成医疗事故;这就是这位医生朋友说“不构成医疗事故不等于就没有责任”的理念。因为好的医生就能避免这次产妇之死,责任心强的医疗人员同样也能避免这次产妇死亡事件。我们现在只追究产妇死亡后院方没有及时、直接告知家属产妇死亡信息,从而引起产妇家属不满和质疑。而没有人确认谁需要为“产妇之死”负责,因为这产妇的病情的凶险性的确很大;但对病程发展趋势的应对医院的事吧。这不是工作程序上的问题,而是责任心与技术能力上的问题。如果应对充分,即使“绝望”的产妇同样也能抢救过来;而应对准备不充分,发展趋势超出预期就束手无策。我们社会现在一谈医患纠纷就说是患者和家属的问题,说是由于绝大多数人还抱着“医生就应该把人治好”这种观念;从而一旦遭遇惨痛的结局,就对医生的态度转为极度不信任乃至仇恨。所以说“家属都是不讲道理的医闹”,同样国家出台法律惩治医闹而保证医疗秩序。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忽视了责任心与道德品质的问题;好像任何时候都是医方有理。如我医院住院,说是要给病人的胃开刀;谁知胃切开后医生出来说,“胃没有问题,可能是肠梗阻问题;需要家属签字”。过了一会儿,医生又出来说“肠没有梗阻,怀疑是阑尾;需要再签字”。病人家属那里知道什么,只好你叫她签什么就签什么;可这病人回家就去世了,因为整个内脏都翻动了;连走路都知道里面在晃荡。可最后人死了,竟然一分钱的赔偿都没有;因为医生的程序合法,全部是病人家属自己签字要求做的;因而责任也就与医生没有关系了,这就是我们社会为何医疗纠纷全民思维定势。医生尽力了,而病人家属不理解医生而闹;从而才使得产妇死在手术台而医护人员集体“失踪”。现在我们有法律处理医生闹,医院草菅人命;而不真的去考虑病人真的遭遇什么时应该有什么样的预案。现在湘潭县医院抢救“羊水栓塞”已经尽了全力,难道这产妇真的是难逃一死吗?起码很多同行医生是不认可的吧。的确,“产妇之死”是一个意外的悲剧;但这起悲剧应该引起我们社会什么反思,它如何避免又一个“产妇之死”呢?我们的确没有必要给已经非常紧张的医患关系添一把火,因为这没有人能从中得到好处;但不构成医疗事故不等于没有责任,谁应该为“产妇之死”负责任还是应该追究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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