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栓塞治疗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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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病人救活了,医生却成了ldquo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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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烧伤阿宝医院的一位产科医生向他的求援以及他的回答——

问:医院有个一产妇生完孩子后突发羊水栓塞了,后来经过我们多学科积极、及时的救治,产妇的性命保住了,现在恢复的很好。但产妇和家属因为花钱太多反而把医院高了,说给她切了子宫,无法生育了,索要巨额赔偿,一审法院也判我们赔偿十六万元左右,我们觉得很委屈,产科大夫们都接受不了,非常消极,想求助一下您,有什么办法吗?谢谢!

答:这个很抱歉。我一向坚决法多医闹,主张一切医患冲突都要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解决。对于那些选择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患者,我觉得医务人员不应该有不满和抱怨,而应该要尊重其起诉权利,依法在法庭上解决纠纷。医方对判决不满意、可以依法起诉,不宜节外生枝。

其实,这位医务同行反映的就是“羊水栓塞”的病例。羊水栓塞的严重性和危急性,想必非医务人员、非亲身经历着很难理解。也正是难以理解,或者出于其他目的,近年来因为抢救此类患者,医院被起诉的案例发生多起——

年7月,年过30岁的医院剖腹产子后,意外出现了大出血的症状,医生在进行抢救过程中切除了她的子宫;后经转院治疗保住了性命。医院告上法庭,索赔.86元。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医院诊断其为羊水栓塞后进行子宫切除,对挽救患者生命是必要的。但医院在救治过程中也存在过错,没有对患者做相关辅助检查。医院依其过错程度15%赔偿李女士损失元。

年3月,广东佛山孕妇在催产过程中,突发羊水栓塞,虽经医护人员竭力抢救,但最终不治死亡。家属怀疑产妇死亡与注射催产素有关,同时质疑院方为何危急时没转院或外请专家救治;院方则表示是羊水栓塞导致产妇死亡,而非催产素;同时,医院的路上,产妇就已经死亡。后来,广东省医调委与高明区卫生部门介入调解失败,家属遂诉诸法律解决。

年8月,一名邓姓孕妇在湖南常德鼎城妇幼保健院打无痛分娩针之后,全身发紫,口吐白沫,经抢救无效死亡。院方称,邓女士死亡是羊水栓塞所致。事发后,有百余人聚集,医院正常工作,公安人员前去维护现场秩序。后来,院方与家属院签了赔偿合约,初步赔偿金额为12万元,然后根据尸检结果,商讨进一步赔偿。

大家可上网搜索更多,此不再赘列。在讨论之前,还是先把“羊水栓塞”的相关知识简单科普一下吧!

科普

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的一系列分娩期并发症。首先是急性肺栓塞;同时因为是异物引起人体的超敏反应,引发过敏性休克;另外,因为消耗产妇的凝血因子,从而诱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此病的发病率为4/10万~6/10万,一旦发病,即使积极抢救,产妇死亡率也高达80%,更有报道高达90%,真可谓九死一生。死亡的时间快到可从数分钟至数小时,约1/3的患者在发病半小时内死亡,另1/3在发病1小时内死亡,其余1/3死于血液不凝或肾功能衰竭。

至此,大家不免纳闷了,既然羊水栓塞是如此凶险、很难预防的、死亡率极高的并发症,那为什么患者家属还要纠缠医生,甚至诸如上面医生所讲:病人救活了,医生却成“被告”了呢?!

第一,缺少信任和尊重。许多因为发生羊水栓塞的产妇及其家属之所以对救治的医护人员进行投诉、医闹、甚至医暴,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信任和尊重,这也是各种各样的涉医违法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不信任,就往往产生质疑,甚至利用自己网上荡来的那点知识去否定或诋毁医护人员救治患者的努力。

第二,社会不良现象跟风。目前的医患关系想必大家有目共睹,在部委的文件不执行、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愚蠢偏见、甚至有些公职人员对医务行业的“另眼相看”,都导致了一些医闹的得逞、医暴的被同情,从而造成“一闹即赔”、“一暴院方就妥协”的不良风气。许多人跟随这种歪风,病治好了,可能也会挑你毛病;如果人不治而亡,那更是恶狗争盛食,无理夺三分!

第三,以个例的成功来看待自己的不幸。羊水栓塞虽然凶险,如果发现及时、家属配合、患者体质较好、处置迅速等原因,也会有10-20%的产妇能够抢救成功;如此,有些切除子宫、甚至失去生命的家属就心理不平衡了,不甘心人财两空,于是便找医院给予补偿。

但无论如何,患者或家属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正如阿宝所说“对于那些选择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患者,我觉得医务人员不应该有不满和抱怨,而应该要尊重其起诉权利,”一切质疑,一切纠纷,交给法律解决。只要患者或家属保持理性就好,只要不是医闹、医暴,患者和/或家属诉诸法律的维权,我们应该尊重!在现阶段,作为医务人员所反对的、不能包容或容忍的就是有些家属无端的医闹或医暴,严重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威胁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年8月湖南湘潭“8·10”产妇死亡事件现场

那有人说了,把医务人员的清白、尊严、公正等一股脑儿交给司法审判,如果法官不公正呢?岂不医务人员更受不白之冤?!

呵呵,一个社会如果司法都不公正、没有公信力了,作为医务人员你即使通过其他途径为自己抗争,又有何用呢?所以,我们相信,也只有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鼓励与尊重医疗纠纷走法律途径。

延伸阅读:“亲人好好的,医院为什么死了?”让我来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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