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凌晨,湖南涟源市的王女士顺利产下男婴。但生产过程中突发意外,涟源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抢救,依然没有挽回王女士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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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视大调查
家属发现,手术台上有三支使用过的地塞米松注射液,竟然已经过期。医院代表和家属共同封存了已经过期的“地塞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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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该院书记建却认为:过期是过期了,但不一定就没有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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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视大调查
院方坚称,王女士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羊水栓塞,在抢救时使用三支过期的“地塞米松”并不是导致其死亡的原因。
这篇文章,我们说两个问题:羊水栓塞和过期药品
首先我们先说:羊水栓塞,就是死神要收你!
“羊水栓塞”(Amnioticfluidembolism,简称AFE)是怀孕和生产过程中最为凶险也最具有毁灭性的并发症。
这种综合症的特点是:
难以预测和预防;
发病急促,以呼吸循环衰竭开始,快速发展为广泛性血管内凝血(DIC)、大出血、顽固性低血压休克,最终进入多脏器衰竭;
母婴死亡率高、幸存者多遗留严重后遗症尤其是神经系统损害的后遗症;
没有特殊针对性治疗等等。
简而言之就是,生孩子出现羊水栓塞,如果活下来,那就是吃了一颗“复活药”,难以预防,目前没有有效治疗方法。
接下来我们说:药品过期还有没有效?
一些对药品长时间存放后效力变化的长期研究表明,某些药品的有效期比实际标识的有效期长。应美国军方的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进行了一项研究,确定军方库存的大量价格昂贵的非处方药是否仍旧可用。
在对多种药物进行评估后,FDA发现,近90%的药品在过了标识的失效期后仍然有效,有些甚至在过期15年后仍有效。
对于大多数药物来说,如果只是过了失效日没多久,从临床上来没什么后果。一般来说,失效日之后6个月到一年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有少数例外。
而且,药品制造商为了自己的利益,通常会将药品的失效日期写得比较保守,因为假如药品在标识的过期日前就失效了,制造商会面临法律责任。
药品和牛奶不一样,到了失效日就真的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效力。对大多数药物来说,当然不是全部,刚刚过了有效期还服用不会有什么不良效果。但是失效的时间越长,就越不宜服用,致病几率越高。
所以,文中王女士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羊水栓塞,是极其凶险的情况,过期药并不能证明扮演关键“作用”。
这位妈妈的死和过期药有没有关系是医学问题,但是我并不是为过期药洗白,我们交的不是打折扣的钱,凭什么用过期药?
当然我也要说,用过期药这是绝对不能原谅。